近日,本所林越策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迎来反转——劳动仲裁阶段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,经团队一审抗辩,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,依法改判解除合法,分文不赔。
本案中,企业工程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处置公司报废资产,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。员工主张,事后已经主动退款补救,公司解除属于违法解除,向仲裁委主张2N赔偿金。
仲裁委支持员工主张,认定企业构成违法解除。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:员工虽参与《员工手册》培训,但培训签到页独立留存,无法和手册文本形成有效对应,加之民主程序存在瑕疵,仲裁委据此认定该手册不能直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。
本案的核心困境就此显现:在没有有效规章制度作为处罚依据的前提下,员工私自处置公司报废资产、截留变卖款项的行为,还能不能被认定为足以单方解除的严重违纪?若仲裁结论落地,将释放非常负面的导向 —— 员工侵占、截留公司财物,仅事后退钱即可免责,企业用工管理的底线将被击穿,企业一度陷入被动······
团队律师深入研判仲裁裁决,坚持员工行为属于重大违纪,但并未卡在《员工手册》效力问题上硬碰硬,另辟蹊径,锚定劳动合同内严重违纪兜底条款作为核心抗辩主线。团队以此为核心,逐层举证:员工熟知报废审批流程却私自处置设备、截留变卖款项被发现后才被动退回、当庭陈述前后矛盾……一系列事实充分证明,其行为之恶劣已构成重大恶性违纪,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。
最终,一审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,认定员工擅自处理公司报废资产的行为确已达到严重违纪,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,成功推翻仲裁关于违法解除的认定,为当事人挽回损失。
善策律师团队始终秉持护航民营企业蓬勃生长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使命,既注重推动企业合规建设,也推崇企业人性化管理制度,但绝不认可有心之人挑战企业制度底线、贪婪索取不当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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